企业年金扩面政策丨企业年金必须全员参加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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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,推动企业年金发展,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。为了使广大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了解企业年金相关政策,引导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逐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,更快更好地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(相关政策、办事指南、办理模板均可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):
企业年金必须全员参加吗?
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。企业年金并不是强制全员参加。
1.根据《企业年金办法》,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,而非全体职工。全员的概念,指试用期满。
2.推动国有企业建立覆盖全员(指试用期满的职工,下同)的企业年金。具有相应经济负担能力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,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实际控股人职责的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后,率先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。
3.鼓励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建立企业年金。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,可率先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;暂不具各条件的非国有企业,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建设等情况,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等条件,先按全员人数的一定比例覆盖部分职工,逐步实现覆盖全员。
4.优先发展人才年金。经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,同意我市开展人才年金试点工作。暂不具各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用人单位(含国有、非国有等各类用人单位),可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,按照《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》等规定,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。参加人才年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;
(二)具有可对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;
(三)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;
(四)在省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人员;
(五)市级(设区的市,下同)以上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市级以上党委、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;
(六)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、科技类奖项(称号、工程)的个人。
建立人才年金的用人单位,有经济负担能力的,鼓励在5年内逐步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。